改教思想非馬丁路德首創 十四世紀的「唯獨」教義即被判為異端

好消息國度新聞2017/7/4 歐華神學院助理教授鄭路加 特稿

 2017年是基督新教「宗教改革運動」五百週年紀念,亦即德國人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1517年發表針對腐敗的羅馬教廷販售贖罪券,以及提倡「因信稱義」所寫的《九十五條論綱》(95 theses),開啟了宗教改革,也開拓了基督信仰的嶄新時代。

本台特別邀請歐華神學院教會歷史系助理教授鄭路加博士撰寫系列專題,鄭博士將以嶄新的角度來紀念這五百年的改教影響,他要分享的系列主題是「改教運動是神自己做成的工」,讓我們循序漸進地看到這運動背後上帝的作為,而鄭博士也指出,改教運動對今天教會最大、最深的影響,就是神的子民可以隨時隨地來到神的話語前,得到神親自的牧養。本文將從1519年萊比錫教義大辯論,甚至追溯到改教思想啟自十四世紀說起……

 

1519年的6月下旬,也就是馬丁路德(圖1/ Martin Luther,1483-1546)把《九十五條論綱》釘在威登堡大教堂的門口之後2年,德國東部的萊比錫迎來兩大批訪客。最先到的是當時知名的神學家,來自英歌城(Ingolstadt)大學的神學教授厄克(Johann Eck,1486-1543)和他的隨從;兩天後在人群的簇擁中到達的是馬丁路德和他的同工。他們來此的目的,是要參加在這裡舉辦的一場長達18天的辯論會。

馬丁路德在1517年指出羅馬教廷販售贖罪券的錯誤,並提倡「因信稱義」的信仰精神,開啟了宗教改革。(圖1/取自維基百科)

萊比錫大辯論

萊比錫辯論是一次公開的神學辯論,從1519年6月持續到7月,地點是在德國萊比錫市的普萊森堡(圖2/ Pleissenburg,現在市政廳所在地)。

雖然舉辦方喬治公爵(Duke George the Bearded,1471-1539)以及辯論的雙方都有各自的初衷,但是辯論的內容無疑是集中在路德那幾年提出的一些「離經叛道」的思想。

萊比錫大辯論在今萊比錫市政廳所在的普萊斯堡舉行。

(圖2/取自維基百科 作者: Appaloosa)

辯論會於6月27日開始。羅馬天主教教義的堅定捍衛者,神學家厄克與路德的同工迦勒斯達特(Andreas Karlstadt,1486-1541)首先短兵相接,辯論一開始的焦點集中在「人的墮落」和「自由意志」這個話題上,然而,第三天之後辯論的重心就變了。那天恰逢紀念彼得和保羅的日子,路德應邀在那一天證道。他引述的經文恰巧是馬太福音的16:13-19。

在那篇講章中,路德試圖回答一個貫穿於整個改教運動的問題:「一位信徒如何確定他/她的救恩?」路德堅信聖經的教導是:「得救既不在乎個人的努力,也不能靠人的自由意志來選擇順服神。」信徒得救的確據完全在於神完成的救贖之工。換句話說,信徒藉著神賜下的信心來接受從神而來的救恩。人也只有在得到神的恩典之後才有可能行討神喜悅的事情。

厄克等人聽到這樣的論調之後大為震怒,認為這是對教皇權威的嚴重挑戰。在他們聽來,路德這樣的教導無異於100多年前的一個異端教導,即威克里夫及胡司「異端」的復活。

路德挑戰教皇制

那麼,為什麼路德對救恩確據的論述會被引到教皇權威這個話題上呢?如果路德的論述是對的——信徒得救與否完全在於神的恩典——隨之而來的就是對教皇制的質疑。

在教父的時代,羅馬主教就開始慢慢發展出所謂的教皇制。他們的重要聖經依據乃是出自馬太福音的16章。對於支持教皇制的人來說,那段經文記載了主耶穌授權彼得赦罪和審判的權柄。這份開天堂、關地獄的「鑰匙權」歷世歷代都交在彼得的繼承人,即羅馬主教,也就是教皇的手裡。自那以後,成千上萬生活在中世紀的天主教信徒得以從教皇、主教、或是神父口中覓到恩典的確據。

然而,路德在1519年6月29日的證道裡面卻強調,信徒藉著相信基督耶穌已經做好的救贖工作,就可以直接得到神的赦免。任何教會裡面的神職人員只是宣布神已經成就的救恩。神職人員本身並不具備赦罪或是定罪的權柄。他們有的只是宣布的職能。路德這樣的教導等於是架空了已有千年歷史的教皇制。

威克里夫在14世紀就主張教會裡只有《聖經》才是裁判一切的律法書,而不是羅馬教廷的法典。(圖3/取自維基百科 作者: John M. Kennedy T)

改教思想肇始於十四世紀

路德並非是首先提出類似觀點的人。英國的威克里夫(圖3/ John Wyclif1324-1384早在1376年發表的《平民主權》(On Civil Lordship)裡面就主張,世上一切的權柄都隸屬於上帝。既然如此,無論是聖職或是世俗職分的人都是神的僕人。既然是僕人,就不具有主權。而且,當一個僕人不盡職的時候,他/她就失去資格去行使那個職位的權柄了。換句話說,任何進入職位的人本身,並不具備上帝所設立職分的權柄。這個權柄只有神具有。人只能盡該職分的責任,僅此而已。

當時的羅馬教廷當然看得懂威克里夫是在指桑罵槐,因此就傳訊他。但是,威克里夫強調在神所治理的教會裡只有《聖經》才是裁判一切的律法書,而不是羅馬教廷的法典。迫於教廷的重重壓力,威克里夫最後被軟禁起來直到他過世。

然而,威克里夫的教導卻沒有被掩埋。他的思想被遠在捷克的胡司(圖4/ John Huss1373-1415接受,並發揚光大。

15世紀初胡司主張教會的元首是主基督,而不是教皇。(圖4/取自維基百科)

1413年胡司撰寫了《教會論》(De Ecclesia),其中他明確主張教會的元首是主基督,而不是教皇。中世紀的羅馬教廷當然容不下這樣的「異類」。於是,胡司在1410年被羅馬教廷革除教籍。

康斯坦斯大公會議(圖5/ 取自維基百科)

1414年,羅馬教廷在康斯坦斯召開大公會議(圖5/ Council of Constance,1414-1418),胡司被騙出席了這場鴻門宴。翌年,胡司被處於火刑。之後,羅馬教廷害怕信徒把胡司尊為聖徒,於是將胡司的遺骸投入萊茵河中。與此同時,羅馬教廷也把已經埋葬了近30年的威克里夫挖出來當眾譴責。這些舉動最終引發了波西米亞的暴動,史稱「胡司戰爭」(圖6)。

胡司戰爭中胡司派的士兵盾牌。(圖6/ 取自維基百科)

威克里夫和胡司的教導也正是厄克指責路德所具備的異端思想。在後人看來,威克里夫和胡司的教導其實已經具有一些唯獨聖經、唯獨信心的內涵。

 

(下期預告)為什麼改教的火焰沒有在威克里夫和胡司的時代燒起來呢?請聽下回分解。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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